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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视性标记一般由平面标记和立体标记两部分组成,由此形成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。(1) 平面商标。平面商标是只由两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。它是一种较基本的商标形态,绝大部分视觉商标都是平面商标。平面商标一般由文字、平面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颜色组合,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。根据平面商标的构成要素又可以将其划分为:**,文字商标。以文字做商标的范围很广,可以是中国文字也可以是外国文字。文字商标可臆造词汇,如“柯达”、“施乐”、“尼康” 官方商标注册电话,也可以选用普通词汇 官网商标注册,如“苹果”、“绿叶”等。从这一点上说,文字商标分为臆造商标、暗示商标、描述性商标。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文字中的姓氏、地名、字母、数字作为商标使用会受到一些限制,除非经过使用特定化,且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,否则难以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。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,可以是汉字(简体或繁体汉字,异体汉字不能使用)、汉语拼音、少数民族文字、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、数字及不同文字之间的组合。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,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较小书写单位,包括拼音文字、外文字母(如英文字母、拉丁字母)等。原《商标法》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,而在 2001 年修订后的《商标法》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,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 商标注册证书,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。
个体商标、共有商标与集体商标 (1) 个体商标是指仅有一个权利主体的商标,多数情况下,我们所提到或看到的商标都是个体商标。 (2) 共有商标是指由多个权利人共有的商标。《商标法》*五条规定,两个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,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**权。(3)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、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,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,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。集体商标也是标明商品来源的一种标记,但它不是标示某一特定厂家,而是代表由若干个企业组成的集体组织。集体商标的申请人一般为工商业团体、协会或其他组织,个人不能申请注册集体商标。在使用集体商标时,它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种组织。在申请注册集体商标,申请人必须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规则,产品要按一定的质量标准进行“统一”。